一、组委会主任:邓联
执行主任:吴小华
副主任:吴梅、洪幸飞、李开腾
二、总裁判长:黄志
副总裁判长:庞超文
三、田赛总裁判长:黄志
径赛总裁判长:庞超文
四、计时裁判长: 岑建平
计时员:(12人)丁海珊、陈玫谕、张丽丽、钟如杰、陈水、谭泳怡、宁丽英、
闵洁、范明菊、林晶晶、苏立、王小映
五、终点裁判长:谢景玉
终点裁判员:(4人)范淑英、陈丹清、李东艳、杨飞霞
六、 检录组:庞超文、谭政劼(学生)、8个体育生
七、 发令组:张鸣响、柯开清
八、联络员:体育生6人
九、检查维护秩序组:吴裕彬及学生会25人
十、实心球组:郑莜兴(组长)、陈海全、陈太月
十一、编排、记录组
组长:吴共
组员:林春娥、蔡钊颖、陈秋旺、谢妹
十二、奖品准备组:
组长:黄冬梅
组员:雷建、郭兴群、周崧、杨妙霞、庞小杏
十三、奖品发放组:
组长:吴梅
组员:吴荣芹、蔡天建、周爱芳、赵富、礼仪学生、广播站播音员2名
十四、公布设计宣传组:傅关娴、黄锦春、学生干部2人
十五、后勤组: 赵富
1、考勤: 庞小杏
2、医疗组:刘茂坤
3、音响设备组、场地台櫈及礼仪:吴裕彬、团委学生干部
4、保卫组:林海桂(组长)、保安员4人
5、器材收发组:罗秀燕、刘琴
6、场地卫生组:周爱芳(组长)、组员:谢欣
7、供电:邓康纯、张明东
十六、大会宣传组:吴裕彬(组长)
1、摄影、录像: 殷伟儒
2、广播:吴裕彬、黄睿娟、黄春霞及学生4人。
十七、开幕式相关工作:
1、引导员:周爱芳、林海桂
2、彩旗队:林海桂、许海花
3、班牌队:谢景玉
补充说明:
1、开幕式:
(1)7:20国旗、校旗、彩旗队、各班级等准备完毕。
(2)7:30国旗、校旗、彩旗队、裁判员代表、各班学生按指定位置集合,开始入场。
(3)7:50组委会主任宣布运动会开幕并发表讲话。
2、比赛场地禁止使用钉鞋。
3、每项比赛完毕后30分钟,获奖运动员即到主席台前举行颁奖仪式。
4、各班在运动会期间请组织好啦啦队,并及时报导校运花絮。
5、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禁止在运动场内张贴各种海报,运动会结束,各班必须清洁本班公区。
7、裁判员必须在每场开赛前10分钟准时到位,中途不离场、不换人。
8、校运会期间汽车集体停放校内,电动车、自行车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好。
2016年岭南师院附中东方实验学校运动会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11月25、26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请各班班主任
三、竞赛项目:
1、初中:
2、高中:
四、分组方法:初中各年级分别为一组,高中部为一组
五、竞赛方法
1、以班为单位报名参加,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
2、各单项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颁布的田径规则。
六、名次与奖励
1、各单项项目取前8名给予奖励
2、团体总分奖励:初中各年级分别奖励前4名,高中年级奖前6名,如积分相同,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3、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初中部评6个班,高中部评4个班。
4、赛后评最佳运动员(初、高中部男女各一名)
七、评分方法:
各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报名不足6人(队)的项目,减一名次,计分方法不变,如
八、请各班班主任做好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确保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
九、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所有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岭南师院附中东方实验学校运动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