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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全新换代有关事宜的公告(新)

2018年11月03日 10:37:31 访问量:1486

各地、各部门负责继续教育业务的科(处)室、单位,有关施教机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意见全新研发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待公布),拟于10月30日正式启用。为确保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新、旧版本换代升级的正常进行,妥善处置相关业务改进的衔接和学时数据对接等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关于旧版系统业务办理的问题

      旧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从11月9日16时起停办施教机构批量申报业务;11月20日16时起停止办理个人注册、单位注册、个人学时申报业务;11月25日16时起停止办理单位审核业务;11月30日16时以后,旧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关闭下线、废止使用。

       二、关于新旧系统学时数据衔接的问题

       1、2018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学时需通过旧版系统申报,学时审核认定事宜按原规定进行。

       2、新版系统启用后,只办理2018年度的继续学时申报业务,不办理往年继续教育学时补报业务。已在旧版系统认定通过的2018年度学时有效数据将迁移到新系统,迁移时间为2018年底前。

       三、关于新旧系统继续教育证书效力的问题

      旧版系统废止使用后,新版系统将设继续教育历史证书查询栏目,旧系统生成的证书可在新系统查询和打印。2018年度在旧系统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未生成继续教育证书的,可在新系统继续申报学时;待学时审核认定通过并达标后,在新系统生成证书。新旧系统生成的证书属同等效力。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8年10月24日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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