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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2016年04月01日 11:20:21 访问量:276

岭附东〔201603

 

各处室、年级组:

清明节是国家的法定假日,根据国务院公布的2016年放假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2-4日放假,连休3天。

二、41(星期五)下午上完第八节课后可离校;44(星期一)免晚修;45(星期二)上午,师生7:40按时回校上课(早读、早操暂停),教职工按时回校上班。

三、休假期间是车流、人流最集中的时段,教职工及学生在往返路上要注意安全,不要乘搭非客运或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无牌车辆无证摩托车等,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休假期间不要参加赌博、迷信等违法活动;教职工及学生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和乘搭无牌无证、超载、超速摩托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学生不要私自到水塘、海边等地方玩耍或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要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

 

岭南师院附中东方实验学校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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